法律进牛屋|长春《如何正确地正当防卫》 seeds分享

(法蔚社)2022年08月09日

正当防卫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话题,熟悉的是应该所有人都有所了解,都知道这个行为的存在,比如前几年轰动全国的“昆山龙哥”案。

但大多数人又无法正确判断和理解正当防卫制度的正确方式,或者说无法正确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对各种类似行为如何进行判定。

比如结婚遭遇婚闹,新人不堪其扰一脚把婚闹的人踹废,这个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大街上一只狗突然冲出来想咬张三,张三把狗踹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或者换一种情景,李四放狗咬张三,张三把狗弄死了,算不算正当防卫?如果我们自己遇到上述情况,会做出何种反应?法律又会如何评价我们的行为?

带着这些疑问,2022年8月6日,法蔚社联合seeds,并特邀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崔吉弘律师@herooxx,于新开业的蔚来中心 | 长春世界里开展了一期以“如何正确地正当防卫”为主题的线下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崔律师带来了满满干货,现场互动性很强,参与的车主讨论热烈,每位车友都获得了法蔚社精心准备的礼品,本次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以下为知识点回顾:

一、正当防卫的历史沿革

1、第一阶段,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第9条第1款规定:“因防卫国家政权、国家财产或自己、他人正当权利的现在不法侵害,而未超过必要限度者不成为犯罪。”第10条明确:“因防卫行为过当或避难行为过当而成为犯罪者,从轻处罚。”

2、第二阶段,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第5条规定:“为了防卫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的人身和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犯罪侵害,不得已而对犯罪人实行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认为犯罪。但是防卫行为显然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认为犯罪,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刑罚。”

3、第三阶段,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22稿在第17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第四阶段,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33稿将上稿改为“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第五阶段,1979年《刑法》正式规定正当防卫制度:“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第六阶段:1997年《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这时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限度条件。

三、相关具体案例

被告人隋某某与被害人邵某原系夫妻关系,后协议离婚。某日,邵某与隋谋谋发生争执,邵某用马扎击打同时用拳打脚踢等方式殴打隋某某,他们的儿子也在中间阻止二人厮打,隋某某在报警后持刀还击,将邵某的手部、肘部划伤。邵某上前抢刀,二人在撕扯过程中倒地,隋某某持刀刺中邵某的左胸部,致其死亡。隋构成轻微伤。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隋某某基于性别和身体等因素处于弱势,邵某对其实施的殴打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伤害”,但不属于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且其儿子竭力阻止二人厮打,隋某没有停止争执而持刀还击,其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四、沉睡的条款

经过检索1997年至2020年最高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案件共计1032条,认定成为正当防卫的微乎其微。总结如下图:

五、法治在变革中不断完善

1、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提出:“适时出台防卫过当行为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明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2、2020年9月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更加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判断准则。

3、于欢案、于海明案、赵宇案、涞源反杀案在社会中造成的巨大影响,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机关判断正当防卫时的对传统司法理念的适度取舍和革新,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正确使用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符合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确定了发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核心观点。

本期seeds分享嘉宾:

【问答赢积分小彩蛋】

1、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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