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蔚课堂 | 暴雨天车辆受损?法蔚社教你理赔

(法蔚社)2021年07月28日

日前,全国多地普降暴雨,特别是郑州、新乡、鹤壁等地区的雨量达到极值。受台风“烟花”的影响,江浙沪一带也普降暴雨,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不可计量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此次暴雨灾害导致无数车辆浸水泡水,本着方便受灾车主能够快速、顺利地从保险公司获得合理理赔的目的,以及为全国车友再遇到类似问题提供参考,法蔚社特从实务角度撰写本文,供社区成员了解适用。

一、遭遇暴雨导致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这个问题探讨的前提是,你的车辆已经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俗称“车损险”。如果你的车辆没有上保险,或者仅仅投保了交强险,那么你就需要自费修车了。那么我们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赔不赔呢?我们先来看车损险的概念。

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车险改革意见》)于2020年9月19日起正式施行之前,以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例,车损险的概念是这样的:

上图中我们看到,《车险改革意见》实施前,车辆遭遇暴雨、洪水受损,如果未出现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情形的,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

《车险改革意见》第一条第(六)项规定: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也就是说,在《车险改革意见》实施前,与“车损险”相关的附加险有涉水险、自燃险、盗抢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但在保险改革之后,这些险种均被包含在基本的“车损险”内,不再单独作为附加险出售。

故,改革后的车损险的概念,还是以太平洋保险公司为例,变成了这样:

该条款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对人类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自然现象,包括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

因此,不论你给车辆购买车损险的时间是在2020年9月19日之前还是之后,只要你的车辆是因为暴雨、洪水导致的车辆损失,且不属于保险责任免除的情形下,保险公司都是要赔偿的

二、新能源汽车的电机和电池因暴雨受损,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我们以蔚来汽车举例。蔚来虽有出色的IP67级别的防尘防水能力,但如果在水里泡了很长时间,电动机和电池必然存在受损的风险。

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赔付,客观上也是存在争议的:由于新能源车没有专属的保险合同,目前依旧套用燃油车的保险合同,其中对于电动机和电池是否赔付并没有明确约定,容易产生纠纷(我们调取了服务无忧太平保险公司的保单和保险责任条款,并非新能源汽车专属)。我们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对于是否赔付也是说法不一,具体情况还需各位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从法律角度来看,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格式合同,如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于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即可以解释为电动机和电池作为车辆的一部分,同属于车损险保险范围。若保险公司对此有不同解释的,则应从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角度进行解释,同样推定电动机和电池属于车损险保险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付。

所以出现上述问题,要及时拨打服务电话,让道服专员对爱车进行检测确保安全后再行驶。如果发生损坏,及时给保险公司报损。

三、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车险改革意见》实施后,保险条款取消了“发动机进水后导致发动机损坏”这一保险公司的拒赔条款,故上述情况出现,保险公司须按合同约定赔付。

但需特别提示,如果投保了车损险后,又投保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的,出现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直接毁损,保险公司是拒赔的(此特约条款存在的意义在于降低保费,因为改革后涉水险包含在车损险中,保费也适当上调)。

那么《车险改革意见》实施前,上述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1. 如果是因为暴雨积水,导致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熄火,那么由于导致发动机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暴雨,属于车损险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2. 如果暴雨天气已经结束,紧急情况已解除,车辆途径涵洞或隧道,驾驶人主动涉水造成发动机进水损坏,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但在实务中也有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的案例。

3. 如果因暴雨导致车辆被淹熄火又二次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别很大。我们认为被保险人可以从以下方面争取合法权益:

  • 车辆进水熄火后,驾驶人为了急于脱困,会下意识地再次启动车辆导致发动机进水,但不能因此苛责于驾驶人,更不能因此认定驾驶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 发动机进水拒赔的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一方,而实务中很难认定二次启动是导致发动机损坏的直接原因;

  • 保险合同条款中没有关于二次启动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保险公司拒赔情形的相关条款;

  • 保险公司是否对拒赔的情形的格式条款进行过明确说明;

  • 倾向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是我国保险法的立法精神。

【特别提示】

1. 保险公司可能就上述拒赔情形,单独与被保险人签订补充协议,我们在保险合同上签字的时候一定要多加留意

2. 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险金额/赔偿限额,就算是最后被认定全损,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不会超过这个限额的(9座以下家庭自用或非营运客车,月折旧系数为0.60%)。

四、事故或意外发生后的注意事项

1.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尤其是单方事故或者意外事故,事故认定书中记载的时间与报保险时间相差很小的话,可以最大限度地免除车主对于事故与车损险之间关联性的举证责任。此外,保险合同条款也有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要通知到保险人的约定。

2. 要自己保存现场情况的相关证据,尤其是诸如雷击等偶发、短暂的自然灾害,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报险记录(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保险公司App中的理赔记录等)。这样做的原因是,绝大多数地区的交警是不会对自然灾害和单方事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的。作为车主,保存好能够大致还原意外发生情况的照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能够为顺利理赔提供了充分保障。

五、理赔时的注意事项

首先,不要擅自修车。

修车前是需要定损的,若不经保险公司定损就擅自修车的,如果修车费用与保险公司定损的赔付金额相差较大,超出的部分就需要由车主自己承担,甚至不经定损就修车的也有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所以,建议只要是涉及到保险公司赔钱的事项,都要事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完成流程,这样就可以减少纠纷,顺利获得赔付。

还有,大家最好不要同意保险公司提出的直接打钱,让车主自己去修车的方案,因为修和换之间价格的差距往往较大,如果车辆损失较大,需要更换配件,而保险公司又只同意维修,双方就容易发生纠纷。若对于赔偿金额有异议,又无法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的,可以致电12378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或委托专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时不轻易达成低价和解协议。

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有:事故逃逸、无证驾驶、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贬值损失、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费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建议不要轻易妥协,可咨询专业保险法律师寻求理赔帮忙。

如果你已经购买了蔚来服务无忧或保险无忧套餐,那么在出险、报险及理赔时就会省心省力很多,只需要一个电话交给道服专员处理就可以了。

本文作者:@王晓娟律师 @王聪律师 @jr zhang

特别感谢常年深耕于车险领域的中保研专家 @路仁臣,以及 @京城馮爺 对本文提供的帮助。感谢法蔚社社员积极参与讨论。

接下来期待 @旌蔚园 社群从暴雨天气行车安全以及事故处理的角度带来的分享。